CBA官方公布辽京G3裁判报告-哈德森杰克逊均走步违例
CBA公司裁判办公室刚刚发布了辽宁主场与北京队的四分之一决赛第三场第四节及决胜时刻最后2分钟执裁报告,在这份报告中显示,常规时间北京队外援杰克逊走步违例没有吹罚,加时赛辽宁队外援哈德森带球走步也没有判罚。
这份报告一共包括了常规赛第四节的4次判罚,以及两个加时赛的6次判罚,除了以上的两次错误判罚之外,其他8次均为正确。
在第四节还剩8秒时,北京队7号杰克逊完成一记三分跳投命中,在裁判报告中描述为:“客队7号杰克逊3分线外出手投篮前发生了带球走违例,球中篮应判罚无效。”也正是这个关键三分,让北京队拖入了加时。
而在第一个加时赛还剩1分22秒时,辽宁队14号哈德森跳起后继续运球并传球给了外线的赵继伟命中三分,在裁判报告中描述为,“主队14号哈德森持球突破,发生带球走违例,根据最新篮球规则,球员结束运球或获得控制球后,他不得用同一只脚或双脚连续的触及地面行进。”这一违例同样也对比赛产生了关键影响。
两次漏判客观造成了对比赛进程的巨大改变,不过两次争议球最终都遭到了误判,这场双加时苦战辽宁笑到最后,两天来关于比赛漏判的讨论铺天盖地,或许官方的报告公布后,能让两方球员和球迷,都将注意力转移到新一场的比赛中。